各年级:
学校燕宝奖学金的评奖通知已下发(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32.htm),现将本学院燕宝奖学金(本科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1名,奖励10000元。
三、参评基本条件
1、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下同)无不合格成绩,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2、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或至少参加过一次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
3.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学生优先考虑。
其他基本条件,请参照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四、奖项兼得条件
1.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如获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6-2027学年三大奖(2027年校庆期间评选);
2.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五、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截止时间:10月19日 18:00
邮箱:2858628847@qq.com
邮件命名:姓名+202x级+燕宝奖学金
附件:如实填写本通知附件3文件夹内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附件3压缩并重命名为“姓名+燕宝奖学金”,随邮件发送到邮箱。
附件1:(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doc
附件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附件3:需要提交的材料.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