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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编辑:蓝亦芃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2025-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6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8名,优秀三好学生2名,三好学生6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5-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2026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四、提交要求

申请优秀毕业生:请填写《数学科学学院2026年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

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请填写《数学科学学院2026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

提交要求:请于2026531日(星期六)18:00前,将申请材料打包,以“姓名+毕业班评优”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毕业班研究生:mathpostgraduate@xmu.edu.cn

学院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附件 研究生毕业班荣誉评选办法及汇总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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