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学笃行、锐意创新,充分发挥奖学金的育人引导与激励作用,学院现启动 2026 年度院级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本次可申报的院级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标准如下:
奖项名称 | 奖励标准 | 评选名额 | 备注 |
张鸣镛数学奖金 | 10000元/名 | 不超过1名 | 仅限个人申报 |
白鹭奖学金 | 一等奖5000元 二等奖3000元 | 不超过4名 不超过4名 | 仅限个人申报 |
白鹭嘉奖(个人) | 3000元/名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个人申报结合学院提名 |
特别说明:白鹭嘉奖(集体)采用学院提名方式评选,不接受自主申报。
二、参评范围
1. 张鸣镛数学奖金、白鹭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延期毕业学生;
2. 白鹭嘉奖(个人):参评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全体研究生。
三、参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应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评选年度内(2024年9月—2025年8月)未受到学校、学院违纪处分;
3. 参评期间须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各奖项专项参评条件
1. 张鸣镛数学奖金
(1)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位列专业前30%,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2)博士研究生:须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在申报截止日前论文已被正式接收录用或发表;
(3)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创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获得重大表彰或突出成果的,可适当放宽学业成绩要求;
(4)原则上与校级、其他院级同年度奖励不重复发放。
2. 白鹭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位列专业前50%(有科研成果除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有科研成果者优先参评;
(2)博士研究生:须有相关科研成果,在申报截止日前论文已被正式接收录用或发表。
3. 白鹭嘉奖(个人)
参评者须在2024年9月—2025年8月期间,在思想引领、科创竞赛、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及其他重大活动中为学院作出突出贡献。
(三)其他强调事项
1. 奖项间存在兼得限制,具体如下:
(1)获得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
(2)获得推荐2025年度校级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
(3)获得推荐2025年度校级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但所获得的校级奖学金金额与院级奖学金金额之和不可等于或超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额(博士为3万元)。
(4)如无新科研成果或其他突出事迹,原则上每个研究生在籍期间只能获得1次院级奖学金。
2. 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评奖资格;颁奖后查实的,撤销获奖资格、追缴奖金及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下一学年度评奖资格。不服从组织安排、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材料
申报学生对照参评条件确认资格后,如实填写对应奖项申报附件。
(二)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mathpostgraduate@xm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院级奖学金报送”。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28日(周六)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评选坚持 “奖优促先、宁缺毋滥” 原则,若相关奖项无符合条件人选,可空缺,未使用的奖励额度自动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
2. 本通知由数学科学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通知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