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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谢文豪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年级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学校通知可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12.htm,现将学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基础信息

1)华为奖学金:面向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定额1名,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需至少符合以下一个条件:

1.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SCI、EI、ISTP、 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2)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全日制在读港澳台本科生(不含新生和延期毕业学生),差额1名,学校从各学院推荐的参评人中选出5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参评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成绩挂科;

5.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相关文件已分类放入本通知最后附件内对应文件夹中,请参评人仔细阅读

三、申请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9月21日(周天)17:00

邮箱地址:xwh2024@xmu.edu.cn

邮件命名:本/硕-姓名-校奖申请”

附件要求:申请表汇总表命名为“姓名-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并命名为“本/硕-姓名-校奖申请”。

四、班级民主评议(本科)

参评人提交材料后,将事迹材料(主要是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电子版发给班长,提醒班长及时进行民主评议。

班长汇总本班校级奖学金申请情况,班级内公示,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表在文末附件中),9月23日之前,将纸质版评议表交到海韵园办公楼C308谢老师处。

、其他注意事项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但是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将会先评出,入选者将自动失去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资格,未能评上的同学将会继续参与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2、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提交的材料不再受理,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后果。

3、申请人凡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失去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参选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同学将会追回奖项,并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希望各位同学做好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附件材料.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