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学校通知可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12.htm,现将学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基础信息
(1)华为奖学金:面向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定额1名,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需至少符合以下一个条件:
1.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SCI、EI、ISTP、 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2)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全日制在读港澳台本科生(不含新生和延期毕业学生),差额1名,学校从各学院推荐的参评人中选出5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参评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成绩无挂科;
5.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相关文件已分类放入本通知最后附件内对应文件夹中,请参评人仔细阅读。
三、申请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9月21日(周天)17:00
邮箱地址:xwh2024@xmu.edu.cn
邮件命名:本/硕-姓名-校奖申请”
附件要求:申请表和汇总表命名为“姓名-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并命名为“本/硕-姓名-校奖申请”。
四、班级民主评议(本科)
参评人提交材料后,将事迹材料(主要是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电子版发给班长,提醒班长及时进行民主评议。
班长汇总本班校级奖学金申请情况,班级内公示,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表在文末附件中),9月23日之前,将纸质版评议表交到海韵园办公楼C308谢老师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但是申请人可以同时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将会先评出,入选者将自动失去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资格,未能评上的同学,将会继续参与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2、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提交的材料不再受理,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后果。
3、申请人凡在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失去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参选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同学将会追回奖项,并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希望各位同学做好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附件材料.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