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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谢文豪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我院关于组织开展有关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名(其中博士5名、硕士4名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在参评奖学金前,博士研究生需在评奖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学院的“景润青年”学术周活动并报告学习科研成果,或参加国内外相关学科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需提供的相关参会证明信息)。

(七)截至奖学金评定前,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50%(有科研成果除外)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并意向申请的研究生,于9月21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athpostgraduate@xmu.edu.cn, 文件标注“年级+硕士/博士+姓名+文件名称”,邮件标注“年级+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承诺书,请于9月2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C308办公室。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

2)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

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附件3-4电子版;区分硕士生、博士生);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校。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承诺书

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硕士生)

4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博士生)

5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

6.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通知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