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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谢文豪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同学们按照要求申请:

一、评奖评优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奖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数学科学学院具体名额如下所示: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评优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4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填写材料

1、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Word),重命名为“申请表+姓名+学号+申请的奖项名称”(示例:申请表+张三+1111111111+学业进步奖学金和学术创新奖学金)。

2、填写所要申请奖项的汇总表(Excel)(申请几个奖项就填几个,不要漏填)。

(二)材料打包

申请表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并命名为“姓名+学号+毕业班本优奖学金申报”(示例:张三+11111111+毕业班本优奖学金申报)。

(三)邮件发送

邮箱:2382225762@qq.com

(四)截止日期

2025年6月3日 17:30

注意:如因本人申请时出现材料命名不规范、申请表/汇总表信息错误、材料缺失等问题而未能获评,责任自负!


数学科学学院

2025530

  附件:汇总表、申请表和评奖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