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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编辑:谢文豪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数学科学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班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4-2025学年内(即2025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14人、优秀三好学生”3人、三好学生”11人、优秀学生干部”3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本科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5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10 .成绩要求:

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4-2025学年

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同年级本专业前50%。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本科生-附件3),“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

2.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非实习)证明,命名为(姓名-学号);

3.体测成绩证明材料(本科生)

4.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二)提交方式

申请人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班长进行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投票,并将评议结果一并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毕业班评优-姓名

材料提交:兼辅黄喆 2568639890@qq.com(本科生)


截止时间:52617:00(周一)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本科生.xlsx

 附件4: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