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一览
厦门大学2025年度校庆期间各项奖学金分配情况表(本科生) |
| 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 |
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 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建行奖学金 | 工行奖学金 | 张亦春奖学金 | 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 | 曹德旺奖学金 | 黄希烈奖学金 | 中国联通奖学金 |
奖励名额 | 1(差额) | 1 | 1 | 1 | 1 | 2 | 1 | 1 | 2 | 1 |
奖励金额 | 10000/人 | 2500元/人 |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3000元/人 | 8000元/人 | 10000元/人 |
奖励类别 | 本科生 | 本科生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成绩要求 | 前5% | 前20% | 前15% | 前15% | 前15% | 前20% | 前20% | 前20% | 前20%(可放宽) | 前20% |
志愿要求 | 每学年平均至少20小时 | 评审周期(前三学期,含第三学期,也即“小学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 |
奖项兼得限制 |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
备注: 1.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5%或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
本次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前5%。
(3)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评审周期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如下:
①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排名除指导教师外的最前者可视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指定专家鉴定)。
②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级、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以《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竞赛项目库》为准)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取得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④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⑤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4)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2.志愿服务
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平均至少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
3.限制性条件
详情请见各个奖项的评审办法及相关制度,以及本通知最后附件中的《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Excel)和《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说明》(Word)。
4.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校级专项奖学金可与其他校级奖学金同时申请,但不兼得。
5.违纪处分方面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三、奖学金评审流程
1.事迹材料公布
各班学习委员收取各位申请人的报名材料,汇总后将各位申请人的事迹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班长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报学院备案(行政楼C308,谢文豪老师处)。
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3.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各班班主任及各年级辅导员等老师担任组员,根据学校和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审要求确定拟推荐人选。
4.学院公示
学院在官网和各年级群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示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至学院,并提供相关证明。
5.提交学校
学院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和相关材料至学校。部分奖学金需要学校二轮评审,差额入选。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庆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修订版》《厦门大学2025年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本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入选后再提交)。
(2)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同学需提交: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庆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本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入选后再通知提交)。
2.材料提交方式
①电子版材料
各申请人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确保材料详尽无误后将各位申请人的事迹材料向全班公布,提醒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学习委员将材料整理汇总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陈可伊(cky15068030357@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的压缩文档均命名为“年级+班级+校级奖学金报”。
学术部负责审核相关事迹,并将各位申请人的志愿时长信息汇总后,提交给青协审核,青协审核无误后将材料发给辅导员谢文豪老师。
②纸质版材料
拟推荐各位候选人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将纸质版《申请表》《志愿服务工时证明》,连同《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海韵行政楼C308谢文豪老师处。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10日(周一)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4.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三大奖的获奖名单。
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且需简练语言,规范表述,严格参照范本填写。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5.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学校通知: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
2025年数学科学学院校庆校级奖学金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