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概况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
专项奖学金(差额) |
项目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奖励学生层次 | 本科生、研究生 | 本科生、研究生 | 本科生、研究生 |
学院推荐名额 | 本科1人、研究生1人 | 不限名额 | 不限名额 |
奖励金额 | 5000元/人 | 5000元/人 | 5000元/人 |
注意: 1.以上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若申报学生当选,则不可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一个单位限申报2名(本、研各1名),最终评选15名。 3.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一共评选4个名额,1名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定向环境与生态学院;其余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4.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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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评选资格
参见《(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数院学〔2021〕01号》,以及各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博士生/硕士生)(电子版)》《1.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谢正赞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博士生/硕士生)(电子版)》《1.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2份专家推荐信(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提交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获奖等证书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3.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184375264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校级专项奖学金报送”。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3日(周一)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2.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
3.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4.违纪处分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2025年数学科学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