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思政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谢文豪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概况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专项奖学金(差额)
项目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奖励学生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研究生
学院推荐名额本科1人、研究生1人不限名额不限名额
奖励金额5000元/人5000元/人5000元/人
注意:
1.
以上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若申报学生当选,则不可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一个单位限申报2名(本、研各1名),最终评选15名。
3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一共评选4个名额,1名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定向环境与生态学院;其余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4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二、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评选资格

参见《(厦大学〔2013〕18 号)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数院学〔2021〕01号》,以及各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博士生/硕士生)(电子版)》《1.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谢正赞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材料登记表(博士生/硕士生)(电子版)》《1.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2份专家推荐信(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提交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获奖等证书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3.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184375264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校级专项奖学金报送”。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3日(周)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2.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

3.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4.违纪处分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2025年数学科学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