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概况
本次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各奖学金概况如下: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
专项奖学金(差额) |
项目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出版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奖励学生层次 | 本科生、研究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研究生 | 本科生、研究生 |
学院推荐名额 | 本科1人、研究生1人 | 不限名额 | 不限名额 | 不限名额 |
奖励金额 | 5000元/人 | 2000元/人 | 5000元/人 | 5000元/人 |
注意: 1.以上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若申报学生当选,则不可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1个单位限申报2名(本、研各1名),最终评选15名。 3.出版奖学金:面向边远地区的本科生评选,申报名额不限,最终评选10名。 4.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一共评选4个名额,1名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定向环境与生态学院;其余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5.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
二、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专项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也即“小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2.志愿服务
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
3.限制性条件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出版奖学金: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在学本科生,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的同学也可以报名。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4.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违纪处分方面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三、专项奖学金评审要求
1.事迹材料公布
申报校级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报学院备案。
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表》《1.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谢正赞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出版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表》《1.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表》《1.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申请表》《2.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2份专家推荐信(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材料确保详尽无误后,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将材料整理汇总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陈可伊(cky1506803035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校级专项奖学金报送”。青协审核志愿者工时,学术部审核相关事迹。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3日(周一)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3.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
4.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2025年数学科学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