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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各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博士生和工程硕博士专项研究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教务平台“培养计划管理”应用已正式启用。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培养环节考核的基本依据。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研究生于2026年12月1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填报并提交。

一、制订对象

1. 我院全体在籍博士研究生。

2. 下列研究生不纳入本次制订范围:已获批休学的博士生。

二、制订内容与完成节点

计划类别

适用对象

完成要求

课程学习计划

2026级博士新生

入学时完成,本次须在系统提交

论文研究工作计划

2024、2025级博士生

选题时完成,尚未提交的须尽快补报

三、时间安排

1. 学校教务平台本次线上维护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12月31日。

2. 我院学生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10日17:00,届时须已在系统内完成提交,处于“待导师审核”及以上状态。

3. 请合理安排进度,建议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稿并送导师审阅,留出修改和审核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造成系统拥堵或审核不及时。

4. 12月10日后学院将统一核查完成情况。

四、制订要求

1. 应在导师(组)指导下,依据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结合个人学术兴趣、知识结构制订,注重因材施教。建议先线下征求导师意见,确定课程与研究安排后再登录系统填报。

2. 课程学习计划中,所添加课程(培养环节)的门数和学分不得低于培养方案相应类别的要求。培养方案中的必选课程(标注“必”)已自动导入,核对确认不需修读的可点击“退选”。

3. 论文研究工作计划须填写实践活动、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时间进度安排,应与学位论文实际进展相衔接,不得简单套用他人模板。

4. 培养计划须经导师(组)、研究生秘书审核,审核后原则上不能随意修改,请务必审慎填报、仔细核对。

五、系统操作指引

1. 登录方式: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厦门大学教务平台(http://jw.xmu.edu.cn/),建议使用 Google Chrome 或其他谷歌内核浏览器。

2. 课程学习计划:在左侧“可用应用”栏搜索“我的培养计划app”进入,依次点击“添加方案内课程”和“方案外选课”添加课程及培养环节,核对门数、学分后点击“提交审核”。

3. 论文研究工作计划:搜索“论文研究计划应用”进入,或在“我的培养计划app”中进入论文研究工作计划页面,点击“发起申请”填写后提交。

4.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各应用入口的操作手册;常见问题可查阅应用入口公告栏的《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常见问题解答》,仍有疑问可通过公告中的链接反馈。

六、其他事项

1. 由多名导师共同指导的研究生,由主导师负责审核。提交后请主动提醒导师及时审核,如被“退回”须按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2. 个人培养计划是后续选课、成绩录入和培养环节考核的基本依据,未按时完成将影响相关培养环节的正常进行,请务必按时完成。

3. 咨询联系方式:研究生教学秘书陈老师,电话 2580617。

附件:

附件1-学术学位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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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