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本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2022级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基本要求
1.时间要求: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31日。
2.内容要求:
(1)开题报告需围绕研究主题,明确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创新点、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等核心内容;
(2)研究选题需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具备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避免重复研究,且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
(3)开题报告撰写应逻辑严谨、条理清晰,参考文献需规范且数量充足。
三、开题工作流程
1.学生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教务系统,在“论文开题应用”板块按要求填写开题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至指导教师审核。
2.导师审核: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在“论文开题应用”板块对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材料进行审阅,重点审核选题合理性、研究方案可行性及报告质量,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提交至学院;审核未通过的,需告知学生修改意见,由研究生修改后重新提交。
3.学院审核:学院对导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开题;审核未通过的,反馈至研究生及导师,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通过者将影响后续培养进程。
四、注意事项
1.指导教师需全程指导研究生选题与开题报告撰写,严格审核开题报告质量,确保选题符合学科要求、研究方案可行。
2.研究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开题报告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研究主题;确需更改的,需重新履行开题手续。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11月18日